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露台花園已經在上星期三吊料, 星期四開始施作, 進行到花架的部分時, 被管委會叫停工, 一直拖到今天都無法動工, 一切要等管委會今晚的臨時會中決議!
當時購屋時建設公司說可以搭建花架,就滿心地想著露台的規劃, 到現在才驚覺 原來我們都一直在做一個花棚架下賞花用餐的夢.
問題出在: 我們家的露台空間是屬於約定專用的公設. 且社區公約的露台的園藝功能並未明確載明, 造成花架的定義不明. 花架到底是園藝用途還是建物? 根據台中市政府建築法歸並未明文規定花架規範,是否為違建, 依有投影效果則為建築物, 故為違建!
在大樓管理的法規賦予管委會相當的權責, 今晚的花架命運看來是不太樂觀, 先有心理準備跟花架說BYE!
下圖為定案規劃圖:
下圖為不能做花架的規劃:
下圖為管委如果可以答應搭花架, 預計移位的花架規劃:
有解套的方法嗎?
2008/10/20 管委會臨時會
開會結果, 同意花架移位到上面的第三圖, 並且縮短花架突出的長度. 修正結果如下:
太好了, 至少我們還是可以在花架下多做一點夢了!
UP! 完成的花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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